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30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和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82号)精神,定于2019年5月开展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和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申报评选工作的,现就我市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衡阳市推荐参选2018年度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名额: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1个、湖南省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1个、湖南省自主创业就业先进个体工商户10个、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10个、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1个。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申报条件。遵循湘人社发[2015 ]82 号、湘人社发 [2015] 83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其中申报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项目的,申报条件按照《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申报考评记分表》(见附件1)内容执行。
2、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申报条件。(1)农村创新创业环境良好。县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工作机制健全且运行良好。(2)农村创新创业氛围浓厚。当地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活跃,创新创业人员较多,在当地具有较强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创办的企业(经济实体)运营良好。(3)农村创新创业平台健全。有一批能够为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优质服务的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能够提供必要的创新创业场地和便捷服务。(4)农村创新创业业态丰富。农村产业布局合理,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格局,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较强的产业支撑,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手工艺、特色文化产业、农村电商等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涌现多个农业产业特色村镇或特色产业集群。(5)农村创新创业成效明显。上级上达的年度创新创业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带动城乡就业效果稳定、显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以上。具体按照《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申报考评记分表》(见附件2)内容执行。
已被认定为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参与2018年度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
三、申报各额
各县市区推荐名额如下表,各县市区不按规定申报
的行为视为自动放弃。各县市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列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范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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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选项目 
 
  | 
			
			 推荐参选名额(个) 
 
  | 
			
			 推荐省评选名额(个) 
 
  | 
			
			 名额依据 
 
  | 
		||
| 
			 市本级 
 
  | 
			
			 各县市区 
 
  | 
			
			 全市合计 
 
  | 
		||||
| 
			 1 
 
  | 
			
			 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 
 
  | 
			
			 ≦1 
 
  | 
			
			 ≦1 
 
  | 
			
			 2 
 
  | 
			
			 湘人社发〔2015〕82号 
 
  | 
		|
| 
			 2 
 
  | 
			
			 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 
 
  | 
			
			 ≦1 
 
  | 
			
			 ≦1 
 
  | 
		|||
| 
			 3 
 
  | 
			
			 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 
 
  | 
			
			 ≦1 
 
  | 
			
			 ≦10 
 
  | 
			
			 10 
 
  | 
			
			 湘人社发〔2015〕83号 
 
  | 
		|
| 
			 4 
 
  | 
			
			 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 
 
  | 
			
			 ≦1 
 
  | 
			
			 ≦10 
 
  | 
			
			 10 
 
  | 
		||
| 
			 5 
 
  | 
			
			 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 
 
  | 
			
			 ≦1 
 
  | 
			
			 1 
 
  | 
			
			 湘人社发[2015]84号 
 
  | 
		||
四、申报评选办法
2018年度示范典型申报评选工作采取网络申报推荐形式进行。申报对象需登录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经办综合服务大厅(http://222.240.173.92:7001/hnpes/bsdt/index.jsp,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大厅)下载相关申报表格材料,完整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扫描版。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登陆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模块(http://222.240.173.92:7001/hnpes,以下简称评选择系统)完成相关层级评审及推荐工作。申报对象及各级评审机构需及时进行申报及审核推荐,评选系统将按时间安排自动关闭相关申报通道。
五、申报评选时间安排
(一)申报初审(2019年5月1日-5月20日)
申报对象按照自主申报原则,分别根据相应规定,登录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填写表格、上传证明、递交书面材料申报。其中“双百资助工程”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初审;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项目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审。申报对象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初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摸清实情、据实评价、认真推荐,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初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登录评选系统确认初审意见,并将组织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说明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市州复审(2019年5月21日-6月10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部门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项目进行联合复审;会同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项目进行联合复审;择优确认市推荐对象及推荐排名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形成推荐意见并登录评选系统确认,填写好《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推荐汇总表》、《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推荐汇总表》及公示情况说明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选拔推荐。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认真组织好当地申报评审工作,评选推荐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评选,杜绝指派式评选;要公开公正,不私自降低评选条件;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核实申报对象情况,规避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二)挖堀示范典型。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要将评选工作与当地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扶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积极推荐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代表先进生产力、生产方式的创新创业典型,深入挖掘典型事迹。
(三)做好风险防范。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申报评选各环节的信息反馈和管理服务,公开咨询或举报投诉电话,及进向申报对象反馈办理情况,多举措杜绝不法分子利用申报评选工作行骗,保护申报对象权益。
联系人:市劳动就业服务处 罗 美
邮箱:295902298@qq.com
联系电话:0734-8867016 19973493016
附件:
1、 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申报考评记分表
2、 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申报考评记分表
3、 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省级示范基地(返乡农民工创业载体)推荐汇总表
4、 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推荐汇总表
5、 优质初创企业推荐汇总表
6、 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县市区推荐汇总表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阳市财政局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7日